事关校外培训,江苏多地发布最新查处通报!

暑期已至,为深入贯彻“双减”工作部署,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,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查处力度,提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质态,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,减轻学生暑期校外培训负担,目前,南京、镇江、扬州、盐城、无锡、宿迁等多地已经启动了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。近几日,南京、扬州、盐城、苏州等多地也通报了最新一批查处情况;同时,各地也发布了监督举报电话。

【南京】

7月18日,南京市教育局发布最新查处情况通报——暑期前后,为落实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全市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,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、公安、文化旅游、市场监管、体育、消防救援等部门和相关街(镇)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培训线索进行实地核查,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。

01机构名称: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地址:鼓楼区江东街道滨江广场1栋6楼

违规情形描述:

1. 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

2. 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

整改情况:

1.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,并下达《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

2.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,并退还所收学费

02机构名称: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地址:江宁区秣陵街道九竹路2号

违规情形描述:

1. 组织13名小学生开展语文培训

2. 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

整改情况:

1.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,并下达《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

2.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,并退还所收学费

03机构名称:虞某

地址: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8号宝隆时代广场3栋7楼

违规情形描述:

违规组织4名小学生开展英语培训

整改情况:

执法人员现场向虞某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“双减”政策宣教,责令其立即关停此处违规补课场所,遣散学员并退还所收费用

04机构名称:某托管机构

地址:栖霞区纬地路19-20号

违规情形描述:

违规组织5名高中学生开展数学培训

整改情况:

1.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,并下达《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

2. 该机构负责人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,并退还所收学费

05机构名称: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地址:建邺区金基广场6楼

违规情形描述:

1.违规组织3名小学生开展一对一学科类培训

2.该公司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

整改情况:

1.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,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“双减”政策宣教,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

2.机构负责人现场签订承诺书,承诺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,并退还所收学费

06机构名称:某艺术培训机构

地址:玄武区月苑南路3号

违规情形描述:

消防通道有家具阻挡、消防指示标志不清、灭火器缺失,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比较淡薄,缺乏防火逃生技能

整改情况:

1.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机构负责人,督促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

2. 目前,该机构相关消防设施已补齐、消防通道已畅通

根据国家“双减”政策规定,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。相关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,加强后期巡查,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。南京市教育局将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,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,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,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
7月16日,南京市教育局发文:近期,为全面贯彻“双减”工作决策部署,持续巩固南京市校外培训治理成果,不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,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,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、愉快、有意义的假期,南京市召开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推进会,在全市范围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。本次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如下。

1.严查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

持续开展“监管护苗”专项行动,采取“扫街式”“四不两直”等方式,开展全覆盖、多频次的检查巡查,重点查处无证无照、违反规定时间、以“托管”“素质成长”“众筹私教”等为名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培训广告。集中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行为。

2.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监管

加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度,对符合标准或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及时发放审批文书,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(以下简称“全国平台”)实现全流程监管,推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“两个全面纳入”要求接受监管,切实做到“应批尽批、应管尽管”。对于接受全流程监管成效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,可通过张贴“全国平台入驻机构”“已纳入白名单”海报等方式,予以正面宣传推广。

3.抓好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管理

切实抓好校外培训材料的日常审核和巡查抽查工作,推动将各类培训材料上传至全国平台审核,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、科学性和适宜性。严格落实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,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。

4.规范培训收费行为

开展校外培训收费检查、价格监测,引导培训机构明码标价、合理定价。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总额不超过5000元规定,全面使用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订版),开具规范发票,严肃查处收费信息不公示、培训合同不规范、超标准收费、超时长收费、超限额收费、收费资金“体外循环”等违规行为,预防“退费难”“卷钱跑路”等问题发生。

5.加强安全隐患排查

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,坚决落实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》,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管控工作。督促培训机构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指导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安全管理自查自纠。对场地、设施、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,责令立即停业整改,补齐补足人防、物防、技防设施设备。积极推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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